前幾天,看到一則電視新聞,說溫州交警查酒駕,出現了一個很“搞笑”的情況,一個酒后開車的司機其身份竟是代駕。代駕“醉”著上路,相信是個案,不太會具有普遍性。但縱觀這個行業,卻“醉”得不輕。
代駕是一個新興行業,其勃興完全得益于“酒駕”入刑這個時勢。因為“長”得太快,顯得管理非常滯后,以致呈現亂象一片。
歸納一下,主要“亂”在這么幾個方面:一是從業人員門檻設置過低,只要會開個車,誰都可以跨入這個行當。而有專家認為,代駕員不僅需要有過硬的駕駛技術,還要具備對醉酒狀態的應對能力,包括急救、安撫顧客等。二是“野雞”公司成主流。目前市面雖有經工商部門批準過的正規的代駕公司,但更多的是沒有通過注冊的代駕公司,甚至還有私人代駕。尤其是后兩者,人員素質堪憂,有的出了事故溜之大吉,有的送客到達后順手牽羊,還有的如本文開頭所述竟然喝酒上路。三是收費不靠譜,隨意性大。不但代駕公司與代駕公司之間的價格不同,代駕公司與私人代駕的價格也不同。四是責任區分難。代駕司機代駕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分配,車上財物丟失、保險賠償等都缺乏統一的規范。
代駕之亂,起因是缺乏法律保障和行業監管責任不清。依法而論,代駕雙方是協議關系,因此也就會有權利和責任的問題,需要法律的工具加以規范。然而,在代駕行業中,規范服務的格式合同欠缺,雙方訂立的往往是模糊性很大的口頭協議。尤其是部分代駕業務的服務對象,還是不清楚自己行為能力的醉酒者。此外,行業監管存在很大尷尬。目前,代駕行業是個“四不像”的行業,與運輸合同、雇用合同、承攬合同、委托(服務)合同都有點沾邊,但又不能歸于其類,因此運管、交警、勞動、物價等部門都難以插手去管。多頭管,等于沒人管。
由于代駕行業的發展有瓶頸之阻,一定程度上削弱打擊醉駕的成效。任何一個行業,必須有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才能有效保障其正常運轉。對代駕行業如何規范?首先要給名份,即承認作為國民經濟中的一種新興行業,能夠在工商管理部門名正言順地登記,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其次要明確主管部門,制定法律法規,規范行業標準。第三,行業監管作用不可小視。行業監管要重在建立和完善行業規范。如:設立準入門檻,即具備什么樣的資質可以成立代駕公司,有多少年駕齡的司機才有資格成為代駕駕駛員;明確規定代駕公司、代駕司機和客戶的權利和義務,等等。
據悉,在四川成都等一些地方,已經成立代駕行業協會,初現行業監管之效。政府管理與行業監管若能同步推進,代駕由亂到治為期不遠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