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古藺縣經濟信息科學技術局等部門聯合印發《古藺縣鞏固白酒產業發展十條措施》,從大力支持產能建設、降低運營壓力、推動酒旅融合、加大企業培育、支持市場拓展等方面提出10條獎補、激勵等具體措施,本措施執行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2年,執行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國家、省、市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其中,支持產能建設方面,對新建大曲醬香型窖池(單口容積不小于28m3)并完工驗收的企業給予獎補,新建200口以內按2000元/口給予補助,新建200口(含)-400口按3000元/口給予補助,新建400口(含)以上按4000元/口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推動酒旅融合方面,鼓勵企業打造下沙、封壇、會員節、調酒節等活動,凡舉辦類似活動且參會人數達200人以上的,按10萬元/場標準予以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鼓勵企業在藺舉辦音樂節、演唱會等酒旅宣傳推廣活動,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0.5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120萬元的舉辦單位,給予獎補20萬元;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0.8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200萬元的舉辦單位,給予獎補50萬元;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2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舉辦單位,給予獎補100萬元。鼓勵企業開展酒莊建設,對成功創建為2A、3A、4A景區的,分別給予10萬、30萬、200萬元獎勵。支持旅行社、酒企聯合打造境外定制酒旅融合旅游線路,對成功組織境外居民赴古藺旅游的旅行社,且同時滿足“游覽3個(含)國家AAA級及以上景區、參觀1個(含)酒莊或釀酒基地、住宿1晚(含)以上”三項獨立條件的,按200元/人/天標準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600元/人。
支持市場拓展方面,對年度內參加縣級及以上統一組織的縣外會展等活動的企業,按市內0.5萬元/次、市外省內1萬元/次、省外國(境)內1.5萬元/次、國(境)外2萬元/次標準進行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