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了解,該發霉“老酒”的廣告來自于某社交平臺,稱“茅臺飛天原漿居然發霉?解讀發霉的洞藏茅臺原漿”,文中直指“飛天茅臺”10年原漿洞藏酒市場價每瓶668元,經過“劉總”的特許,以998元一箱(6壇裝)的價格促銷,并且極盡對該產品“價值”的表述。
長期以來,發霉長毛“老酒”已經呈泛濫之勢,無獨有偶,另外一種由“X總”主導的名酒特賣廣告也愈演愈烈。當酒業需要這些非正常的“營銷”手段來證明價值,無疑是行業的退步。
生產日期“上周”的長毛“老酒”
給你一個長毛的面包,你會吃嗎?相信很多人不會去吃。但如果換成一壇長毛的“老”酒,卻有很多人反而認為是好酒!
事實卻是,長毛“老酒”并非真正的陳年老酒,這些包裝上長毛、發霉的酒,偽裝成老酒,不停的喝進消費者的口中,而這些“老酒”甚至達不到基本的食品衛生標準。
在某電商平臺以及社交媒體朋友圈里,洞藏發霉“老酒”大行其道,折算下來價格38元、58元/斤左右,價格十分優惠,而這些商家宣稱的“老酒”、“儲存XX天”、“純糧原漿”、“洞藏酒”倒出來后“顏色微黃、酒花豐富”,也是賺足了眼球,讓很多受“酒是陳的香”熏陶的消費者誤以為“長毛”是陳釀時間長的表現,從而樂意買單。


某寶上檢索“茅臺鎮+發霉”即可查到600多個結果,最便宜的僅16.8元/瓶
長毛、發霉的“老酒”真的是老酒、好酒嗎?專業人士的真相讓人哭笑不得:用“食用面粉、酒壇子、食用醬油、皮紙、食用豆漿”這些輕松易得的材料,2分鐘就能輕松炮制這種老酒發霉的材料,然后在潮濕環境中,7天幾乎就能達到“長毛”的效果。
至于長毛“老酒”的“顏色微黃”特點,貴州國臺酒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法國南特大學博士鄒江鵬在其酒類科普文章《顏色微黃的白酒都是陳年好酒么?》中進行了分析:白酒的微黃色如果是在生產貯存過程中正常產生的,則是好酒的體現,但是有些違規酒廠利用人們對陳年好酒微黃透明色澤的偏好,在低質酒中采用不正當手段添加羅漢果、沙棘黃、甜黃素等色素;還有使用加入大量鐵離子的豬血,石灰,油料等裱糊的容器儲存酒,鐵離子逐漸溶入到白酒中,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類似優質陳年白酒的微黃色澤。
原來這些“老酒”不是陳釀多少天,而是“上周”的,“微黃”也來自添加其他物質。在涉嫌“欺騙消費者”之外,更加嚴重的是這些長毛“老酒”可能危害消費者的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禁止生產銷售。
鄒江鵬接受采訪時表示,長毛“老酒”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也不符合關于白酒的有關衛生標準,食物在發霉的過程會產生黃曲霉素,這是一種被證明毒性極強的物質,具有強致癌作用,會對人體的肝臟等器官造成傷害。
與長毛“老酒”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正規企業的白酒陳釀。據鄒江鵬介紹,正規白酒生產企業的白酒陳釀都是在恒溫恒濕的干凈環境中進行的,而且要有專人進行定期清理,即使有的企業涉及到特殊的存儲環境,也會在成品酒生產過程中按照有關的法律和生產標準進行生產,確保產品的食品安全與質量問題。
電視購物中賣酒的不靠譜“X總”
如果在街頭看到“……無良老板跑路……拿錢包抵工資!原價都是一百多的錢包,全部只賣二十塊...”相信很多人都這個“風一般的故事”嗤之以鼻,但是如果換成電視購物里“張總”、“王總”、“李總”特批的各種“低價好酒”,很多人卻感覺買到就是占到了便宜。
真實情況卻是,雖然經過有關部門的嚴格管理,電視購物對酒類產品審核日益加強,出現假冒偽劣產品的概率并不大,但是由于電視購物審核公司酒業專業度并不強,在相關產品夸大宣傳、傍名牌等方面卻不能完全杜絕,這就造成了一些參加電視購物促銷的酒類公司涉及夸大夸張宣傳、誤導消費問題。
從促銷手段來看,電視/電臺購物中的酒類產品往往具有很多的相同點:“茅臺鎮”、“原漿”、“年份酒”、“茅臺集團XX公司出品”、“五糧液集團XX公司出品”等等關鍵詞組合起來作為銷售的酒類產品的背書,然后在文案中綁定一些知名白酒進行比較,并標注一個很高的市場價格,進而通過“X總”打折的形式以較低的價格進行促銷,利用消費者對名酒價格結構與品牌序列的認識不足,誘惑消費者購買。(這套路用了多少年,都不帶換的)
實際上,除了極少數白酒企業把自身的市場大流通產品曾通過電視購物的方式銷售(據媒體報道,2014年茅臺、五糧液都曾通過電視購物平臺快樂購將飛天茅臺、普五等產品進行銷售)之外,大部分電視購物中銷售的白酒產品都是酒類企業的貼牌產品,并非市場上消費者常見的酒類產品,而各類的“X總”也多是演員或者參加促銷活動的廠家的促銷人員,即使廠家標注的茅臺鎮產地,也并不能說明在本產區每一家酒廠出產的酒品都具有與茅臺酒具有相同的價值。
價格也并不如促銷單位所宣稱的“美麗”,由于這些產品在市場上比較少見,因此其所標示的市場價格到底有多少“水分”消費者并不清楚,因此,其促銷價格與市場真實的零售價可能相差無幾,甚至可能高于促銷價格。此前媒體也曾估算了某電視購物中促銷的進口葡萄酒的價格,發現行業同行的進口該類產品的成本價格完全低于電視促銷的價格,換言之“X總”的大出血促銷之下,依然有相當可觀的利潤。

某電視購物頻道推出的正品限量版拉菲 999元/8瓶(不少消費者誤認為是波爾多一級莊的產品,實則是拉菲羅斯柴爾德集團旗下的酒廠酒)
除此之外,有一些酒品促銷的時候打出的“原漿”牌,實際也并不靠譜。原漿酒傳統意義上指糧食通過發酵蒸餾出來,不經過任何勾調(勾兌)工藝的原酒,也叫基酒,但其并不適于直接飲用。國家級釀酒師、水井坊副總經理賴登譯曾明確地說過,原酒不經過勾調喝下去對身體健康是不利的,因為白酒是有標準的,酒體中的各種指標只有合格了,對人體的傷害才是最小。鄒江鵬也表示,從白酒業實際生產來看,剛蒸餾出來的新酒一般較暴辣、沖鼻刺激性大,口感不醇厚柔和,并不適合飲用。
那么對于陳年的“原漿酒”呢?鄒江鵬表示,基酒經過陳年之后由于品質提升,往往被企業作為調味酒用于生產成品酒,而不會直接作為成品酒出廠,一方面是為了達到一款酒品的最佳品質,另一方面陳年基酒十分稀少,如果直接出廠對于企業來講也是一種浪費。
酒業竟然需要“長毛”、“X總”來證明價值?
無論是長毛“老酒”、還是“X總”主導的名酒特賣廣告,都是相關企業圖一己之利的玩火行為,不僅僅傷害了消費者的切身權益,也影響了行業的健康形象,擾亂了市場秩序,相關主管單位也是三番五次的規范。
此前,國家廣電總局發布通知,停止播出“名酒匯”、“名酒面對面”、“名酒天下”、“名酒零距離”、“名酒品鑒”、“名酒訪”、“名酒天地”、“中華名酒行”、“名酒在線”、“優享生活”、“老茂名酒堂”等違規廣告,指出這些廣告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以節目形式,主持人主持、嘉賓互動、商家現場促銷等方式,宣傳銷售“茅臺集團榮耀100紀念酒”、“茅臺-53度醬香型高端白酒”、“五糧液-東方驕子賀歲酒”等產品,屬于變相“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且存在夸大夸張宣傳、誤導消費等問題。
茅臺集團也曾發表《關于部分媒體播放或登載假冒“貴州茅臺酒”虛假廣告的公開聲明》,進行了澄清,表示部分電視臺及相關廣播電臺、報刊、網絡媒體等機構大量播放假冒“貴州茅臺酒”廣告,誤導消費者錯以為其推銷產品是“貴州茅臺酒”,涉嫌虛假宣傳。“這些廣告,安排表演者偽稱‘茅臺集團營銷經理’等身份,強調其產品是‘茅臺集團某某酒’、‘茅臺某某酒’,其品質不遜色于‘貴州茅臺酒’,或稱之為‘茅臺原漿酒’,更有甚者直接稱其產品為‘茅臺酒’”,實則這些產品與真正的貴州茅臺酒有本質區分,是對消費者與企業權益的嚴重損害,是對市場秩序的嚴重擾亂。
但嚴打之下,這些行為依然屢禁不絕,甚至從一定意義上,長毛“老酒”也算是有關企業在市場營銷的“創新”,此外一些銷售行為正在轉入更加隱蔽的社交渠道進行,這說明了在利潤的驅動下,仍然有不少企業甘愿“玩火”,置商業誠信、市場秩序、行業利益于不顧,反映出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生產企業對于自身合作流通企業約束的不足,也揭示酒業對于酒類常識的公眾傳播不足。
實際上,長毛“老酒”、還是“X總”主導的名酒特賣廣告都早有了前車之鑒,例如夸大產品功效的“保健”廣告,以及各類炮制概念噱頭的“炒作”廣告,最后都受到了全社會的譴責,并且受到了主管部門的嚴格處罰,不但傷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也讓消費者對相關行業降低了信心,傷害了行業的長遠利益。
因此從行業的發展來看,未來繼續對這些行為的規范亟待加強,也需要全行業的努力。正如分析人士曾在評價長毛“老酒”時的一個觀點:“如果一瓶酒需要用‘長毛’來證明價值,這無疑是整個行業在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