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端白酒消費低迷的情況下,茅臺對經銷商祭出嚴格的懲罰措施。1月15日,茅臺營銷有限公司發布《關于2015年未完成合同計劃經銷商的處理通知》,對去年未能完成合作計劃的42家經銷商進行處理,其中有8家經銷商被直接取消了代理商資格。
這8家經銷商分別來自北京、重慶、廣東、湖北、甘肅等地,由于其上年的合同完成率低于30%,茅臺公司不再與之續簽2016年合同,同時還扣除了50%保證金;而處罰名單上的另外32家經銷商,則是合同完成率在30%以上但低于60%,其被給予“黃牌”警告,扣除20%保證金,并按實際完成銷量續簽2016年的合作合同。
自進入2016年以來,這已是茅臺第三次對經銷商加以處罰,1月4日和1月13日,茅臺先后發布了兩份《關于對個別經銷商違約行為的處理通報》,對多家違約經銷商實施了扣除部分保證金、星級評定下調、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扣減合同計劃,乃至終止合作等懲罰措施。
茅臺公司的這一連串處罰動作,延續了其一貫強勢的管理作風,同時也被解讀為穩健、挺價的市場訊號,各界因此對茅臺后期的市場表現給予樂觀預期。
從市場管理的角度來說,茅臺此舉無可厚非——只有維護好市場秩序,才能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群體的利益,并保證市場銷量增長,這是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但考慮到當前白酒市場的具體情況,特別是經銷商群體在調整轉型階段所面臨的種種現實難題,酒企們對經銷商不應“一罰了之”。
自2012年以來,酒行業進入深度調整期,高端白酒首當其沖,一度出現了量價齊跌的斷崖式下滑,直至近期才逐漸有穩定跡象。在這個過程中,各名酒企業所采取的價格策略不盡相同,但作為經銷商,卻普遍大幅下調了出貨價,價格倒掛現象在各地都屢見不鮮。
對于這種情況,廠家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但在庫存過大和銷量萎縮的雙重壓力下,經銷商往往別無選擇,只能以低價銷售回籠資金。
一方面是“賣一瓶賠一瓶”的艱難現實,一方面是違反廠家規定的風險壓力,很多經銷商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困境,其非常需要廠家的支持,這種支持不僅是政策補貼,更需要廠家幫助其提升經營思維,創新經營模式。
換句話說,在新的消費形勢下,如果不能及時轉型,經銷商勢必難以完成廠家的業績考核,或被迫選擇違規經營,在這種情況下,來自廠家的“教育”比“罰單”更重要。
從近期種種跡象來看,白酒市場或將迎來新一輪提價潮,這固然是行業復蘇的利好表現,但考慮到未來一段時期的外部形勢,白酒廠商仍面臨著多重挑戰。
從宏觀環境來看,中國經濟在2016年仍面臨著下行壓力,并確定了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五大任務,這有可能對國內商業活動造成抑制,高端白酒消費則難免受到波及。
而就酒行業的具體情況來看,盡管市場庫存情況得到了極大緩解,商務和個人消費有了很大增長,但產能過剩的情況并未發生根本改變,這給今后的白酒價格表現造成一大隱憂。
要破解上述困難和挑戰,酒企和經銷商之間必須建立良好的共同成長機制。
當前,很多傳統經銷商在產品動銷、客戶服務、學習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無法適應新的競爭形勢,因此有點跟不上酒企的發展腳步。
但我們應當看到,經銷商在酒業營銷體系中仍扮演著關鍵角色,經銷商群體的成長,是酒類市場回暖的重要條件,包括重啟酒類消費活力、傳播新型消費文化、引領新型消費方式,這些都離不開經銷商的地面執行。
作為酒企,在開出“罰單”的同時,更要對經銷商的成長問題多些思考和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