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白酒企業消費稅核價幅度選擇在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中國白酒現行的消費稅是從價計征與從量計征相結合,從價部分按照20%的稅率征收,從量則以1元/公斤的標準收。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白酒企業大都通過設立銷售公司的方式來壓低實際從價。困繞市場數月之久的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終于有了定論,國稅總局公布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消費稅政策的調整將加快行業優勝劣汰進程
2000年至今,白酒行業消費稅曾有兩次較大的調整。2001年白酒由從價計稅方法調整為從價與從量相結合的計稅方法,對每斤白酒再按0.5元從量加征消費稅,后果是低檔酒加速沒落,中高端白酒快速崛起。2006年,取消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的差別稅率,以糧食白酒為主的高端白酒企業盈利大幅增加。我們認為此次調整短期內各大白酒企業均不同程度受到影響,市場將調低09年、10年白酒企業的盈利預測值。若政策執行到位,銷售凈利率低、盈利能力差的企業受沖擊較大,行業優勝劣汰的進程加快。
白酒行業估值水平已反映了消費稅政策調整的影響
稅基變化、消費稅政策的調整,對白酒企業盈利能力的影響從大到小依次為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貴州茅臺、山西汾酒,我們假設按照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價格的65%來定稅基,上述各企業2010年凈利潤變化幅度為-23.7%、-21.7%,-17.5%、-11.3%、-3.2%。
此次消費稅的調整幅度略高于市場原來的預期。從周一白酒板塊的走勢來看,白酒板塊已經基本消化了利空消息,我們認為當前白酒行業的估值水平已經反映了消費稅調整對行業的影響。
經銷商對白酒價格調整的預期十分強烈
是否提價應對實際消費稅率上調,我們認為企業仍需謹慎。當前高端白酒正處于復蘇階段,并不是理想的調價時點。除了進銷差價最大的茅臺之外,其他高端白酒調價短期內可能對銷量造成影響。
我們近期調研了一些茅臺、五糧液專賣店,總體感覺經銷商層面對白酒價格調整的預期十分強烈。茅臺酒缺貨和惜售的現象十分普遍,廣州地區部分茅臺酒專賣店終端零售價已提至728元/瓶,批發價也上升至650元。貴陽市專賣店茅臺酒批發價也從年初600元上升至現在的650-670元。部分五糧液專賣店也表示8月1日將提高五糧液零售價約60元。
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