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個題目,也許有人會覺得好笑,怎么一個畢姓的吏部官員,能去偷酒喝,還被人捉著綁起來呢?可在古代官府,這種事并不為奇。李白不是身為供奉翰林,在皇帝身邊工作,唐玄宗召見他,他卻吃醉酒在長安大街上嗎?晉代劉伶,縱酒放達,曾身為建威參軍,竟大白天,赤身裸體,在房中飲酒。有人見到指責他,他卻說:“我把天地當做屋,把房子當做衣褲,你怎么跑到我褲子里來了?”聽來很是可笑。
因此,不要覺得畢吏部偷酒喝不像話。二十五史之一的《晉書》還有他的傳呢!
《晉書·畢卓傳》中云:“卓嘗謂人曰:‘得酒滿數百斛船,四時甘味置兩頭,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斛(hu 胡),容量單位,南宋以前,以十斗為一斛,形象似盆鉢,盛酒器。螯(ao 坳),螃蟹的第一對腳,似鉗子,能開和用來取食自衛。拍浮酒船中,意謂在載酒的船中浮游。
畢吏部,名叫畢卓,字茂世,新蔡鲖陽(今安徽臨泉鲖城)人。父,畢諶,為中書郎。畢卓少年時豁達豪放,很有才華。東晉元帝大興末年(公元321年)為吏部侍郎。魏晉吏部郎,掌管官吏任免、升降、調動。但他卻因常常飲酒被廢職。他曾夜間醉后盜鄰人之酒被縛于酒甕邊,天亮時主人見是畢吏部,大驚,解縛謝罪。而他卻大笑:“讓我聞一夜的酒香,多謝了。”并讓其打酒再飲,大醉而歸。至今民間仍有“甕邊醉倒畢吏部,馬上扶歸李太白”的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勸酒對聯。
后來,畢卓成了嗜酒人的典故,而且這一典故在晉以后的詩文中多有記載。南朝陳后主的《獨酌謠》詩中云:“聊奏孫登曲,仍斟畢卓杯”。北周庾信《答王司空餉酒》云:“未能扶畢卓。猶足舞王戎”。宋蘇軾《白鶴峰新居欲成,夜過西鄰翟秀才》詩:“翁間畢卓償偷酒,壁后匡衡不點燈”……
轉載此文章請注明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要了解更全面酒業新聞,請訂閱《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 全國郵局(所)均可訂閱。
編輯:車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