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陳的香”此言一出,駟馬難追,這位服務員的“課”算是白講了,不能說她誤人子弟,卻實實在在是誤導消費。筆者不才,因寫稿需要曾翻看過一些關于紅酒的資料,以所了解的皮毛知識判斷,該服務員是個大忽悠。據知,葡萄酒是一種活的、有生命的飲料,有一個從年輕到衰老的生命周期。因生命力不同,葡萄酒有新鮮型和陳釀型之分。世界范圍內每年生產的葡萄酒大多數是新鮮型的葡萄酒,生命較短,不過一兩年時間,有的葡萄酒甚至在出廠幾個月后便開始老化,不再適合飲用,因此需要盡早飲用。而具備陳年能力的葡萄酒,雖然可存放5年、10年或更長時間,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酒質也會逐漸走下坡路,也并不是儲存越久越好。至于用來拍賣的一些天價歷史名酒,實際已無飲用價值,買家看重的更多的是其文化和歷史價值。
事實上,就算是白酒,也不一定是越陳越好。況且,現在在市場上銷售的白酒大都是勾兌而成的,所謂“年份酒”,只不過是用某一年份的原酒勾兌得來。至于原酒比例是多少,至今國家尚無強制性規定,行業內也缺乏統一標準,企業怎么勾兌全憑自己說了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不存在作假行為。曾有一個建廠只有幾年的白酒企業竟推出“30年陳釀”的白酒,這怎能讓人相信呢?就算酒是真的,一瓶里只加幾滴原酒也打年份牌,這樣的事也不是沒發生過。
正是看到消費者對“陳”或“年份”特別是“葡萄酒年份”存在不科學的認識,一些商家才動起年份的歪腦筋,用“××年窖藏”這樣的招數忽悠消費者,葡萄酒的價格也隨著其標注的年份而水漲船高,商家的這種誤導反過來又加固并擴大了消費者的錯誤認識,形成惡性循環。上述的“陳釀”誤導只是初級水平,嚴格說來也算不上是年份的噱頭,只要稍微懂點葡萄酒知識即可識破。高級階段的忽悠,則加入了專業知識含量,讓年份具有了“科學性”。
酒的年份(millesimes)這個詞,可在法語國際會議方案中找到嚴謹的定義:“年份是貼在葡萄酒瓶上確保生產年的格里歷年數字。”通俗地說,年份即指葡萄酒的出生日期。在酒的標簽上標明它的身份至少有兩個原因,一是證明這個酒的酒齡,以便允許葡萄酒愛好者按照他的口味和狀況選擇一個年青的酒或是陳年的酒;二是說明葡萄收獲的年份,一般來說葡萄園中的葡萄,一年和一年的收獲質量是有很大不同的,所產葡萄酒的質量水平也有很大的差異。在釀酒工藝不變的情況下,產地的自然條件對年份酒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同一年份在不同的產區或者同一葡萄園在不同的年份酒的質量都不相同。好年份的酒價格一般都大大高于普通年份的葡萄酒,有的甚至高出幾倍。所以,一些不規矩的企業在年份標注上大打擦邊球。
盡管2008年初我國出臺了《葡萄酒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年份葡萄酒”所標注的年份必須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不能再以“××年陳釀”的噱頭糊弄消費者,但從目前的情況看,標準的執行力度尚待進一步加大。具體到我們這次喝酒,駟馬難追的除了服務員的忽悠,還有她拿酒和開酒的速度,當然,“財大”的同學也沒讓追——我們其他人任由這種情況發生,是否也該為紅酒的混亂局面負點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