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酒類消費稅改革作為覆蓋行業的熱點話題,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
2019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方案》提出三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二是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三是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
這一紙方案的印發猶如“平地驚雷”,引出酒業關于稅改的解讀熱潮。行業將此次可能存在的酒類消費稅改重點放在消費稅征收從生產環節轉移到批發流通環節,將為酒業帶來的影響之上。
但《方案》中并未提及對煙、酒等商品實施“后移消費稅征收”的細則,只明確指出,“先對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
不少專業人士及證券公司聞風而動,認為此舉將涉及白酒行業在流通環節中的稅收遷移,征收稅額將上升,中小酒企競爭力下降,行業集中度提升。
在后續討論中,這種猜測被權威機構、企業及業界人士否認,中國酒業協會稱“白酒消費稅征收并非新話題,但從未進入討論階段”,關于酒類消費稅改再度“輪空”。
2019年12月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其顯示酒類消費稅稅率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其中白酒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而關于后移征收改革試點時間表未被提及。行業對酒類消費稅改的一系列猜測與擔憂正式宣告終結。
在這次討論過程中,酒類消費稅改革所面臨的重重問題也顯現出來,渠道征收難度及不成熟監管成為實際操作的攔路虎,生產和流通的利益博弈勢必帶來一場巨大的行業洗牌。酒類消費稅改的未來一定是鼓勵守法優質經營企業發展,杜絕非法經營行為,從這個角度來看,新的酒類消費稅改革總有一天會到來。

